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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接觸佛法前,不曉得捐款、捐物、捐血、擔任志工……各種慈善公益都可以概稱為「布施」,若是這樣算起,從學生時代至今確實布施了一段時間,在經文中讀到「布施」,也就想想自己是存什麼心來做這些事。
中學時讀了連加恩醫師的著作,提及他遠赴布吉納法索的經歷,受到他書中一段話啟蒙:「好命的孩子,應該要比別人付出更多,這樣,好命才有意思。」就播下了要懂得付出的種子。餐餐有飽飯可吃、有遮風避雨的家、有疼惜我的父母師長、能夠受教育、擁有工作,我確實是很好命的孩子,未習佛法前,這句話就是我的教,所以依教奉行。
如今讀了「應無所住,行於布施」,又讓我有更大的進步空間,布施何須「比」別人付出「更多」?
如同捐血,受先天生理限制,女性捐血通常是 250 ml,物理量而言比男性可捐的 500 ml 少了,但對身體已是最大值,若要更多便可能危害健康,這樣的「更多」對我不適切,我的因緣即是如此,順應身體具備的條件來付出就好,重要的是心態。
能力所及盡可能多付出沒問題,但為了比別人更多而刻意為之,那顆攀比的心便多了。
最常被問的是,你怎麼知道自己捐出去的錢會不會被汙走了?
不知道啊,但我會根據可以判讀的資訊選擇機構,不定期去看看財報、會訊,若期間發現有問題了,馬上停止捐款,把預算挪給另一家;如果真的汙走了,那是當事者與機構的瑕疵,一旦東窗事發,信用是再也回不來的。
做公益的方式很多,有些人介意的是每一分錢都要用到自己想捐贈的對象,機構的開支壓越低越好;我抱持另一種看法,慈善事業的基底終究是「事業」,社工需要薪水、服務單位的租金水電需要用錢、出勤偏鄉需要交通費、媒體曝光需要廣告預算……資本主義的世界就是處處需要錢打通關係,如果把公益當作一份事業,我則是這間機構的股東,每個月定期定額投資,理念相合我持續資助,理念不合、弊端叢生,我停損收手。
我無法親力親為去查看到所有人的需要,所以委託這項工作給公益機構來執行;大部分機構在行政規費上還是會有所樽節,維持合理的開支比例,報表上的數字是否為真?相信了它就是真;不相信的話,這分錢留在自己口袋就好,要不要花這筆錢,決定在己。
捐血者不會問自己的血用到誰身上,捐款也一樣。
積陰德或積陽德,積功德或積福德,我看不到,也不需要知道,布施求的並不是回報,只是去做自己認為該做的事。
無所住而行於布施,做了就決定不掛心,無悔無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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